關于螺髻山景區游客互毆事件的真相的公告
關于螺髻山景區游客互毆事件的真相現將2014年10月5日發生在螺髻山景區游客互毆事件真相公布如下:
10月5日,西昌市某單位職工與其朋友一行(以下簡稱游客A一行)到螺髻山景區旅游,下午2點左右,在等候乘坐索道下山的過程中與另外一隊西昌游客(簡稱游客B一行)因排隊問題發生口角,言詞犀利,導致雙方發生了抓扯,在沖突中,游客A方踢了游客B方的一名孕婦一腳,導致雙方矛盾升級。但隨即被景區工作人員和部分游客勸阻制止平息了事態。隨后兩批游客先后乘坐索道下山。
下午3點11分,游客A一行乘坐擺渡車到達景區游客中心后發現游客B一行仍在停車場逗留后,擔心被打而拒絕下車,并要求擺渡車司機不要開車門。擺渡車司機按游客A一行要求停穩車后未開啟車門。但游客B一行中的4名男子發現游客A一行后,沖到擺渡車前推車門未果后,繞到駕駛窗前要求司機打開車門。司機跳下駕駛室準備勸說游客B時,4名男子沖進駕駛室車門進入車內。游客中心檢票室工作人員包奇發現后,緊跟B方4名男子從駕駛門跳進車內奮力阻止雙方打斗,用身體擋住了B方的三名參與者。在勸阻過程中,包奇受到雙方的沖撞,在情急之下舉起工作牌向雙方亮明工作證,邊表明身份,邊勸阻。游客中心副主任此哈聞訊后也趕到現場勸阻,司機也返回駕駛室并迅速打開車門,先將B方拉下車,然后再將勸離A方。景區派出所在景區執勤的干警接到110轉警后,于下午3點15分趕到現場,并將雙方當事人帶到警務室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過程中,雙方都不予積極配合,調查中拒絕提供必要的個人身份信息。后經景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所負責人的耐心說服教育,最終肇事雙方達成協議,由游客B向游客A賠禮道歉,并向游客A賠償醫藥費人民幣1000元。調解結束后游客A提出天色已晚,自己又沒有車,派出所能否派車送他們到西昌。出于景區工作者的責任感,景區游客中心主任方鑫當即租了一輛出租車送游客A一行到西昌。
螺髻山景區管理局和景區派出所處理這起治安案件,始終堅持依法辦事、客觀公正、程序合法,并且處理結果已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可。但是,事后卻在網上發布相關帖子,故意夸大和歪曲事實,對景區工作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的對話斷章取義,詆毀景區形象的行為,我們將保留相關法律訴訟權利。我們也堅決反對利用網絡平臺混淆是非、發布影響民族團結的不實言論的行為,同時呼吁大家文明出行,快樂旅游。
涼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區管理局 2014年10月10日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