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四個明確”制定操辦婚喪喜慶辦法
9月29日,州紀委監察局按照《中共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廳關于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結合涼山實際,制定出臺了《關于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暫行辦法》,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促進領導干部作風轉變和廉潔從政。
明確落實《辦法》的具體范圍。規定婚喪喜慶等事宜包括領導干部組織或參與操辦本人及近親屬的婚喪嫁娶和喬遷、履新、出國(境)、慶生、升學(留學)、開業慶典、入伍、就業等事宜。適用于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領導人員,鄉鎮學校、醫院和基層站所負責人參照執行。
明確領導干部帶頭廉潔自律,自覺抵制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具體要求。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中央、省委和州委關于廉潔從政和厲行節約的相關規定,嚴格控制聚餐桌數,嚴格控制參加人員,嚴格控制宰殺牲畜數量。不準有8種行為。一是不準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借機斂財,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點等方式變相大操大辦。二是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物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三是用公款報銷或變相報銷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四是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和占用其他公共資源。五是影響正常公務活動、機關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六是組織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動。七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參與買賣婚姻,或借婚姻索取財物。八是其他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
明確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實行報告制度的具體程序。報告的內容為事由、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范圍和數量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報告的程序為縣市黨委書記和縣市長分別向州委書記和州長書面報告后,報州紀委監察局備案;縣市紀委書記向縣市委書記書面報告后,報州紀委監察局備案;縣市委常委、縣市人大主任、縣市政協主席向縣市委書記書面報告后,報縣市紀委監察局備案;不是縣市委常委的副縣市長向縣市長書面報告后,報縣市紀委監察局備案。州委各部委辦局、州直各部門、各事企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領導書面報告后,報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紀檢員)備案;其他領導干部向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人書面報告后,報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紀檢員)備案。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報告,其中喪葬事宜可先口頭報告,事后10天內補辦書面報告手續。
明確各級黨組織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人對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負有教育、管理、監督責任。對疏于教育管理監督,導致管轄范圍內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違反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依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組織開展對領導干部報告情況的抽查核實。暢通舉報渠道,加大督查力度,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問題。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