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
為貫徹國務院和四川省大氣污染物防治行動計劃,近日,州政府出臺了《涼山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
我州大氣污染防治目標是到2017年西昌市環境空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較2012年(年均濃度51微克/立方米)下降3%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嚴控重污染天氣發生。其余縣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其措施是:1.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嚴控“兩高一資”行業新增產能。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總量控制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至2015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2.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快城區范圍內工業企業的“退城進園”,新建項目全部進入工業園區,分散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3.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整治和淘汰城市燃煤小鍋爐,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4.加強城市環境綜合管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綜合整治城市揚塵,嚴格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5.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提升燃油品質,加快淘汰“黃標車”,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6.調整能源結構,推廣清潔能源。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升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7.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重點支持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控制等技術的研發,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到2017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有色金屬深加工產品以及鋼鐵的循環再生比重達40%。大力培育節能環保產業。8.建立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2014年底,西昌市城區要建成具有PM2.5監測能力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2015年底,各縣城區要建成具有PM2.5監測能力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州政府要求各縣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涼山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強化保障措施,對本行政區域內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著力改善區域內環境質量。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明確責任分工;三是強化監督考核問責;四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五是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六是加強環境信息公開;七是鼓勵公眾參與、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