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驗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辦事條件【審驗范圍一】: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20000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二)建筑總面積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三)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0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四)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五)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六)建筑總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審驗范圍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審驗范圍一】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申報材料(1)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由建設單位蓋公章確認);(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工程擴建文本、圖紙和勘查地形圖)和光盤;(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設單位辦理改建(包括用途變更、室內裝修)工程消防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由建設單位蓋公章確認);(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四)原建筑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五)消防設計文件;(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2)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二)與消防驗收有關的竣工圖紙及隱蔽工程記錄;(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辦結時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接到申請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需要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并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監督聯系或投訴、咨詢電話:0834-8532119
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