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六長”責任
關于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六長”責任制的意見涼府發〔2014〕7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鞏固提高“兩基”成果,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控制學生輟學率,保障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根據《義務教育法》、《涼山彝族自治州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六長”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各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縣市長、教育局長、鄉鎮長、校長、村長(村、居委會主任)、家長等的“六長”責任制,進一步落實縣市政府、鄉鎮政府、村(居)委會主要領導作為轄區內“控輟保學”工作第一責任人,縣市教育局局長和中小學校長作為學校“控輟保學”工作直接責任人,家長作為依法送子女入學直接履行人責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一)縣市長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控輟保學”工作,聯系薄弱學校,建立長效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控輟保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義務教育中小學入學率、輟學率達到“普九”標準。
(二)縣市教育局長負責組織《義務教育法》、《涼山彝族自治州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統籌安排轄區內中小學校“控輟保學”工作,組織對鄉鎮、學校“控輟保學”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分析輟學原因,研究應對措施,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時向縣市政府報告。
(三)鄉鎮長負責依法組織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組織動員輟學學生復學。經組織動員仍不返校復學的學生,由鄉鎮政府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達《敦返復學通知書》,依法敦促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子女入學。
(四)校長負責組織對家長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協助鄉鎮、村(居)委會干部組織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學生入學情況進行清理,建立輟學學生臺賬,向教育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書面報告,并配合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共同做好輟學學生動員返校工作,對勸返不回的學生和去向不明的學生,及時向鄉鎮政府報告。
(五)村(居)委會主任負責進村入戶組織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動員輟學學生及時返校。經反復動員仍不愿返校的學生,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達《敦返復學通知書》并及時向鄉鎮政府報告。
(六)學生家長負責履行監護職責,依法送子女按時入學,配合學校保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二、明確目標,落實任務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明確目標,強化措施,齊抓共管,確保義務教育中小學入學率、輟學率達到“普九”標準,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各縣市目標任務為: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初中階段入學率達95%以上;小學輟學率控制在1%以內,初中輟學率控制在3%以內。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逐年提高,按照《涼山州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事業發展目標,力爭安寧河流域五縣一市到2015年達到93%,2020年達到95%;其余十一個縣到2015年達到90%,2020年達到95%。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市要將每年春季、秋季開學第一個月確定為“控輟保學”宣傳月,相關部門和學校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加大《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涼山彝族自治州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深入了解義務教育的概念意義、中小學學生輟學的危害以及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處罰規定,增強各級干部、廣大群眾、學生家長和學校教師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意識,明確政府、社會、家庭、學校任務職責,在全社會形成“控輟保學”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督查,嚴格考核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控輟保學”工作職責,健全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再次逐級分解細化“控輟保學”目標任務。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控輟保學”工作督導檢查,并將“控輟保學”工作成效列為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州政府負責對各縣市政府“控輟保學”目標進行考核,對因工作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造成本縣市入學率、輟學率不達標的,將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指標下滑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縣市政府負責制定對鄉鎮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控輟保學”目標考核辦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對中小學校“控輟保學”目標考核辦法;鄉鎮政府負責制定對村(居)委會“控輟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凡因工作不力,導致入學率不達標和學生輟學率超標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涼山州人民政府2014年6月9日
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