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拍賣公車拉開新疆公車改革序幕
新源拍賣公車拉開新疆公車改革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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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新源八輛公車拍賣拉開新疆公車改革序幕 或將迎來公車改革浪潮
日前,新疆伊犁州新源縣集中清理拍賣了8輛公務車,拍賣獲得的23.1萬元全額上繳國庫。
據了解,這是去年7月中央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以來,新疆首例公車拍賣,新源縣公車拍賣成功拉開了新疆公車改革序幕。
競拍者加價4次購買成功
這場拍賣會在2月4日舉行,參與競拍的8輛公務用車來自新源縣發改委、文體局、商信委、農機局、畜牧工作站和農業推廣站5個部門,“車型品牌分別是本田雅閣、帕薩特、北京現代、桑塔納等。”新源縣財政局國資中心主任胡鵬說,這些車登記時間最早的是2001年,最晚為2011年。
據介紹,出于多數車輛老化、支持公車改革等原因,上述5部門把這些車交給政府進行拍賣。
“由于車輛使用時間的長短和車況都有差別,價格也有很大的差異。”胡鵬說,在當天拍賣中,車輛的起拍價在7000元至3.5萬元之間,最終拍賣價在7500元到6.5萬元之間。
受新源縣財政局委托,具體操作這次拍賣的新疆雙興拍賣有限責任公司伊犁分公司負責人肖琳說,公務用車在車輛保養、行駛里程數等方面較其他車輛來說比較有優勢,當天吸引來了28名購買者。
“拍賣會上,首輛被拍賣的小轎車就引起了現場的第一輪競拍高潮。”肖琳說,隨著眾多競拍者不斷舉牌加價,這輛起拍價為3.5萬元的小轎車最終以4.5萬元的價格成功競拍。
“隨著拍賣的不斷進行,現場的氣氛也越來越熱烈,時常出現搶著競拍的狀態,參與拍賣的車輛也一再刷新成交價。”胡鵬說,為了保證公車拍賣公開、公平、公正,他們還專門從縣直部門單位中篩選部分人員成立了現場監督委員會,使公共資源交易過程“曬”在陽光下。
肖琳說,拍賣會舉行前10天,相關拍賣信息在伊犁當地的報紙刊登。拍賣當天,共有8名群眾競買了公車。
“我在報紙上看到拍賣信息后,就按時到現場去參與競拍。”花了6.5萬元購買了一輛北京現代轎車的伊寧市民張建森說,這輛車是2009年的,跑了20多萬公里,“我先后舉了4次牌,最后我加價到6.5萬元,如果還有人加價,我就不買了。這幾天我一直在開這輛車,開起來很舒服,我很滿意。”
據了解,拍賣成功的8輛公車單輛車最高增值率30%,整體增值率45%。
為新源縣公車改革探路
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到,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意見》提到,要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據了解,新源縣這次公車改革是跟去年國家出臺公車改革相關政策有緊密聯系的,“公車改革是大趨勢,我們這次把新源縣5個部門的公車拿出來進行拍賣,是為即將進行的新源縣公車改革探路。”胡鵬說,之前的拍賣工作只是新源縣公車改革的前奏,“就是想試試這種方法是否可行,為以后進行拍賣提供經驗,“從目前的情況看,效果很明顯,以后公車拍賣估計也是按照這種模式操作。”
據了解,目前新源縣公車改革由縣發改委牽頭,紀檢、財政等多部門組成調研組,對公車改革進行前期調研,“究竟怎么改革、如何改革,現在都還沒有具體方案。”新源縣發改委主任宋建文說。
目前新源縣公車改革領導小組已經成立,明確了相關領導及部門的職責分工。宋建文說,等前期調研結果出來后,他們將出臺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并逐級向州、自治區有關部門上報,再全面開始改革。
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公車改革
據了解,截至2013年底,新源縣公車有182輛,其中公檢法及其他特殊執法、應急車輛為49輛。
“公車改革的目的是節省成本,減少資源浪費。”宋建文說,他們將在國家的《意見》大體框架下進行,但又不能照搬方案,需結合當地的具體實際情況進行。
“新疆的特殊環境跟內地不太一樣,所以公車改革的步驟、方法也略有差別。”宋建文說,比如,維穩工作重要,需要配置一些維穩處突車輛;新疆地理環境特殊,從縣城到一些鄉鎮上百公里,有時甚至要翻幾座山,所以不能把所有的公車都取消掉。新源縣出臺的公車改革方案跟內地一些城市要有所區別,不能搞“一刀切”。
記者查詢相關公開報道,并采訪有關部門后得知,從去年7月國家出臺相關文件推行公車改革至今,新疆其他縣市還未對公車進行過拍賣。
“雖然國家出臺了相關文件,但在新疆各地州,還沒有全面推行公車改革。”自治區黨校一名長期研究新疆公車改革的專家說,“但公車改革是大勢所趨,各地需在國家出臺的總體公車改革框架下進行。新源縣公車拍賣,只是新疆公車改革的起步,新疆將迎來公車改革的浪潮。”
各國如何管公車
美國:各部首長可用公車上下班
美國的公車管理主要依據的是《美國聯邦管理條例》第41篇第102章第5節“住家到工作地點的交通”和第34節“機動車輛管理”。這兩節法規加起來近百頁,嚴格限制使用公車上下班,對公務用車和車輛購置標準等做出原則規定,是各個聯邦政府機構制定自己的公車使用規定的基礎。條例規定,總統、副總統和各部首長可以使用公車上下班。至于副部級以下的官員,只要不符合這些規定,都是開自己的車上下班。經單位負責人書面批準,可以駕駛公車往返于單位和公交站點之間,前提是該線路沒有安全可靠的公交工具或政府通勤車,還必須搭載其他聯邦官員,做到經濟節約;禁止用汽車服務卡購買私人物品,嚴禁公車私用,不得搭載親朋好友,嚴禁捎帶搭“順風車”的行人。
德國:公車私用自掏腰包
德國政府官員的公務車使用規定比較嚴格,對誰能享受公車待遇、配備什么樣的車、公車私用范圍等均有相關法律規定。公車私用違規者要受到輿論譴責、罰款甚至可能丟掉“烏紗帽”。
根據德國公車配備使用條例,只有總統、總理、副總理及各部部長才可以配備專車。專車除了滿足公務活動外,在德國境內的私人活動也可無償使用,包括乘車上下班、在德國境內休假等。如公車使用者因私事去國外,包括去國外休假,允許使用公車,但要承擔所有費用,如往返里程的油費、司機加班費和司機的食宿費,都要用車人自掏腰包,而且這些支出還要報到財政部有關部門備案。部級以下的公務員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使用公車,但不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務。另外,公務員使用公車只能與公務有關,上下班不允許公車接送,與公務活動有關的接送除外。使用公車的公務員不得任意讓非本單位的人搭乘,如果確實需要,必須報告本部門上級領導。
德國還實行嚴格的公車使用登記制度,每輛公車都要配備車輛行程記賬簿,詳細跟蹤記載每次出車的實際起始時間、地點、里程表公里數,且要定期上報主管部門。從總理專車到一般公務員用車無一例外。德國對購置和更換公務用車都實行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車數量。如果公務員違規公車私用被發現,就要補交罰款,并受到相應處分。
源于查字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