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州慶放假通知
紅河州州慶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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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紅河州2015年州慶放假時間安排計劃
紅河州州慶放假時間安排:11月18日、19日、20日放假共3天。11月21日和22日為公休日正常公休,也就是11月18日至22日放假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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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以前
早在西漢時期,中央王朝就在“西南夷”地區設置4個郡,其中的牂牁郡設于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轄17縣,境內(今紅河州內)有同并縣(今彌勒市北部至石林彝族自治縣一帶)、漏江縣(今瀘西縣一帶)、西隨縣(今金平縣一帶)、進桑縣(今屏邊至河口縣一帶);益州郡設于漢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轄24縣,境內有律高縣(今彌勒縣西南至建水縣曲江鎮)、賁古縣(今蒙自、個舊一帶)、毋棳縣(今開遠、建水一帶)、勝休縣(今石屏縣、峨山縣等地)、來唯縣(今紅河、元陽、綠春、金平縣西部、包括越南萊州省西北部)。
東漢時,牂牁郡轄境范圍與西漢同,只是將進桑縣改為進乘縣,將原益州郡西部6縣劃歸新設的永昌郡,將來唯縣并入西隨縣。
三國時期,諸葛亮在兩漢的基礎上對郡縣的設置進行調整:改益州郡為建寧郡,原益州郡所屬的勝休縣及賁古縣劃歸新設的興古郡,還把進乘縣、西隨等6縣劃歸興古郡;毋棳縣改稱西豐縣,也歸興古郡;原屬牂牁郡的毋單(今華寧盤溪至彌勒西部)、同并、漏江等縣劃歸建寧郡。
西晉泰始六年(270年),晉武帝將益州所轄的建寧、興古、云南、永昌4郡劃出單獨設置寧州。
公元589年,隋滅南朝陳,統一南北分裂的中國,在今曲靖設南寧州總管府。
唐武德五年(622年),改交趾郡為交州。
唐武德七年(624年),改南寧州總管府為都督府,貞觀元年(627年)廢。
唐調露元年(679年)于交州設安南都護府,駐今越南河內。今紅河州東南部的屏邊、蒙自、河口縣屬安南都護府。南詔前期拓東節度的南部控制區只達今紅河以北,紅河以南的今紅河、元陽、綠春、金平等縣之地,東南部的今蒙自、屏邊、河口、馬關、文山等地仍然是唐朝安南都護府的管轄范圍。
公元765年,南詔筑拓東城,不久設拓東節度,在拓東節度的軍事防守區內,仿唐設府、州、郡、縣。境內有建水郡。在一些民族聚居區仍設部,境內有彌鹿部(今瀘西)、彌勒部(今彌勒)。
唐大中八年(854年)以后,南詔拓東節度收管七綰洞(今河口、馬關一帶),同時獲得“棠魔蠻”(今紅河、元陽、金平、綠春等地的傣族)居住的地方,不久南詔便把拓東節度南部劃出一片設通海都督府,境內大部地方屬之。
大理政權后期改通海都督府為秀山郡,轄阿僰部(今建水縣)、納樓部、石平邑、目則城(今蒙自)等,相當于縣一級政區。還轄有鐵容甸部(今紅河縣東南之下虧容)、思陀部(今紅河縣西部之思陀)、伴溪部(今紅河縣西南之落恐)、七溪部(今紅河縣東南之溪處)、大甸(今金平縣內)。后又從秀山郡中分出另立最寧府,下轄屈中部(今開遠東南一帶),阿馬部(今屏邊一帶)、舍資部(今蒙自縣東部之老寨),哈迷部(今開遠市城區)等。
大理政權后期還撤銷拓東節度,建石城郡,彌鹿部、彌勒部隸屬石城郡。
元至民國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云南行省建立后,撤銷原萬戶、千戶、百戶等軍事性組織,改設路、府、州、縣,境內屬臨安路、和泥路、廣西路。明朝把元朝的臨安、和泥2路合并設臨安府,府治駐建水州,轄6州、5縣、9個長官司,轄區多在今紅河州內;又改廣西路為廣西府,轄彌勒等三州。[2]
清朝沿襲明朝在云南的設置,但也有一些變化。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降廣西府為廣西直隸州(駐今瀘西縣城),原所屬州降為縣。廣西直隸州直轄地即今瀘西縣,下轄彌勒等3縣。同年,建水州也降為建水縣。清臨安府轄3州、5縣、28個大小土官,境內有建水縣、石屏州、阿迷州(今開遠市)、蒙自縣、納樓茶甸長官司(領今建水縣南部、元陽縣、綠春縣部分地區)、落恐甸長官司(駐今紅河縣寶華區朝陽村)、左能寨長官司(駐今紅河縣寶華區嘎他村)、思陀甸長官司(駐今紅河縣樂育區)、虧容甸長官司(駐今紅河縣勐龍區大寨)、納更山土巡檢(駐今元陽縣東南的同春山),溪處甸長官司副長官(駐今紅河縣南石頭寨)、瓦渣甸長官司(駐今紅河縣中部甲寅區)、阿邦土舍(駐今個舊市南阿邦村)、慢車土舍(駐今紅河縣東北慢車村)、稿吾卡土把總(駐今元陽縣東部稿吾卡)、十五猛土掌寨(在今建水縣和個舊市南部的紅河北岸一帶及元陽、金平縣境內,越南萊州省北部的黑江北岸)。
光緒十四年(1888)設臨安開廣兵備道,駐蒙自,領臨安、開化、廣南3府。
民國3年(1914年),臨開廣道改為蒙自道,沿至民國18年(1929年)撤銷蒙自道。蒙自道轄建水縣、個舊縣、阿迷縣、蒙自縣、石屏縣、廣西縣、彌勒縣等16縣和河口對汛督辦區。民國31年(1942年)7月,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在建水成立。1947年12月,第三行政區改為第五行政區,仍駐建水,1949年遷個舊。原第二行政區改編為第三行政區(駐彌勒),1949年3月遷駐路南。第三行政區改為第五行政區后轄建水、石屏、曲溪、開遠、個舊、蒙自、屏邊、金平等10縣和龍武設治局、河口對汛督辦。第二行政區改為第三行政區后轄彌勒、瀘西、路南(今石林)等縣。
建國之后
1949年12月,滇南人民行政公署在建水成立。
1950年2月改稱蒙自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3月駐地遷蒙自,12月改稱云南省人民政府蒙自區專員公署(簡稱蒙自專署),轄蒙自、屏邊、開遠、個舊、金平、建水、石屏、曲溪、元江(1954年7月劃歸玉溪專區)、紅河、新民(1951年改為元陽)縣、河口市以及龍武設治局。
1954年設立紅河哈尼族自治區,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元陽縣新街。原屬蒙自專區的元陽(駐新街)、紅河(駐迤薩)、金平3縣劃入紅河哈尼族自治區。
1956年設立六村辦事處(縣級行政單位),作為紅河哈尼族自治區的派出機關。紅河哈尼族自治區轄3縣、1辦事處。
1957年11月18日建立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蒙自縣。原由紅河哈尼族自治區領導的元陽、紅河、金平等3縣及六村辦事處和蒙自專區所屬蒙自、屏邊、河口、石屏、龍武(駐龍朋鎮)、曲溪、建水、開遠等8縣和彌勒縣劃入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彌勒彝族自治縣改為彌勒縣。轄12縣、1辦事處。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個舊市劃歸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由蒙自縣遷個舊市。撤銷開遠縣,并入個舊市和文山縣;撤銷蒙自縣,并入個舊市。撤銷六村辦事處,原六村辦事處轄區及金平、元陽2縣部分地區合并設立綠春縣(駐大興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轄1市、11縣。
1960年撤銷曲溪縣,并入建水縣;撤銷龍武縣,并入石屏縣。恢復開遠、蒙自2縣,開遠、蒙自2縣由個舊市領導。
1961年原由個舊市領導的開遠、蒙自2縣劃歸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直接領導。
1962年恢復瀘西縣(駐中樞鎮。原瀘西縣于1960年屬曲靖專區時撤銷,并入彌勒縣)。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轄1市、12縣。
1963年7月1日,屏邊縣改設屏邊苗族自治縣;7月11日,河口縣改設河口瑤族自治縣。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轄1市、10縣、2自治縣。
1981年1月18日,國務院批準:撤銷開遠縣,設立開遠市(縣級),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轄2個市、9個縣、2個自治縣。
1984年12月5日國務院批復:將紅河縣哈阿鄉梅普村劃歸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管轄。
1985年6月11日國務院批復:撤銷金平縣,設立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以原金平縣的行政區域為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轄2個市、8個縣、3個自治縣。
2003年1月29日,國務院批復: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地由個舊市遷移至蒙自縣。
2010年9月10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批復:撤銷蒙自縣,設立蒙自市。
2013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批復:撤銷彌勒縣,設立彌勒市。
源于查字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