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解讀一
日前,省政府下發《關于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提出四川打造促進經濟增長“新引擎”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主要任務和支持政策。《意見》提出,實施創業四川行動,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搭建創新創業轉化孵化平臺,構建創新創業生態體系,形成想創、會創、能創、齊創的生動局面,是《意見》的總體思路。就目標而言,到2017年,全省各類孵化載體力爭達500家,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蓋各市(州)、縣(市、區)的科技企業孵化培育體系,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業2萬家,科技創業者突破10萬人,發明專利申請量達4.5萬件。《意見》圍繞激活創新創業主體、夯實創新創業載體、營造創新創業市場環境、強化創新創業公共服務等方面,提出8大任務。其中重點包括,激勵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青年大學生、海外高層次人才和草根能人邁入創新創業主戰場;各市(州)要集中力量重點打造孵化器大平臺,在全省逐步形成“創業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階梯型孵化體系;設立四川省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創新創業;舉辦開展各類創業品牌大賽和活動,為各類創新創業人才搭建創新創業展示和投融資對接平臺。
為進一步助推目標實現和任務實施,《意見》出臺14條利好政策,涵蓋科技成果處置、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績效工資總額限制、兼職取酬、大學生創業等方面。比如項目承擔單位可自主支配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科技人員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人事關系、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獎勵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放寬科技人員因公臨時出國批次限量管理政策,充分體現科研人員的創新價值;在川高校大學生可休學創業,休學期限按照相關學校管理規定執行;對開展創業項目孵化的在校大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1萬元至10萬元的創業補貼。(記者
張嵐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