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要求的通知
涼山州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關于印發
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要求的通知
各縣市政務服務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州政務公開暨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州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搭建優質高效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務中心關于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9】270號)和《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涼府辦函[2009]301號)文件要求,現就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及村級便民服務站建設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導思想
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是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是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的重要節點,也是鄉鎮政府轉變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載體。通過建立和規范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進一步規范鄉鎮政府行政行為、推進鄉鎮(街道)政府政務公開,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構建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展示政府便民、快捷、高效、廉潔的良好形象。
二、建設標準及要求
(一)名稱和標識:按照川辦發【2009】18號文件規定,鄉鎮、城市街道辦事處建立的便民服務機構名稱統一為“×××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標識統一按白底紅字、宋體字制作,在辦公地點正面顯著位置橫排固定。
(二)場地及面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應建立在靠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辦公區的地方,開放式統一辦公。面積一般不得小于80平方米(邊遠鄉鎮面積不得小于50平方米)。
(三)柜臺要求: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大廳布局根據實際自行設立,窗口的柜臺高度為:75cm,寬度為:75—100cm。
(四)辦公設施:服務窗口應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同時積極創造條件,配備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現代辦公用品,以盡可能地滿足工作需要,方便群眾。
(五)便民設施:應設立辦事等候休息區,在休息區內擺放座椅、飲水機、紙杯、報紙雜志及必要的辦事文具等。
(六)進駐部門及項目:財政、民政、人口計生、勞動保障、國土資源建設、農機、信訪接待等部門應進入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設立辦事窗口,集中受理或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具體服務項目附后。
(七)窗口人員: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各鄉鎮(街道)要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擔任“窗口”工作人員,每個窗口至少固定1-2名工作人員,便民服務中心應由鄉鎮(街道)政府領導兼任中心主任。
(八)服務公示:將進入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單位、承擔的職責、服務的項目、流程、申報材料、審批的法定時限和承諾時限等在便民服務中心顯著位置公示;每個審批服務項目的辦理環節及逐環節的辦理時限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公場所和辦事指南上進行公示。
(九)制訂辦事制度:實施首問負責制度,推行限時辦結制度,執行責任追究制度規,健全投訴舉報制度。要建立健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各種管理制度。該土墻主要制作成版面土墻,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
三、村級便服務站:
村級便民服務站最貼近群眾,方便群眾,能讓群眾少跑路,節約資金和時間,尤其我州群眾居住分散,交通條件相對較差,群眾找政府辦事尤為不便,村級便民服務站的建設尤其重要。要把村級便民服務站一并納入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中去,賦予必要的職責,明確服務事項。為此,村級便民服務站應有固定的辦公場地,同時,每個村民小組還應有一名固定的代辦員。
四、其他要求
(一)建設時間按州政府同各縣市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執行。
(二)建設進度每月一報。
涼山州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