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州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強化管理和監督檢查,增強辦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工作由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建立一套科學規范的監督保障機制,對中心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一)審核各科室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保證政府信息公開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二)督促各科室嚴格按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證公開內容全面真實,重點突出,并及時更新。
(三)受理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
(四)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差,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科室,實行黃牌警告,對其負責人實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
三、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工作內容:
(一)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突出,有失真情況的,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要及時明確指出,并督促有關科室按規定要求予以公開。
(二)對群眾舉報、投訴的問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應及時調查受理,并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結果、改進意見向投拆、舉報人反饋以及向群眾公布。
(三)對拒不執行領導小組意見或建議,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制度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