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
涼山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
四川在線消息(四川日報記者 何勤華)8月3日,記者從涼山州公安局獲悉,該州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日前出臺。
涼山州提出,全面放開全州城鎮落戶限制。在西昌市及16縣政府駐地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放開親屬人員投靠落戶城鎮限制。一是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對年齡、子女婚否的限制。具有涼山州縣市城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戶籍的人員,其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均可申請在其戶籍所在地辦理親屬投靠落戶(空掛戶除外)。二是孤寡老人,其在城鎮的近親屬經公證機關公證愿意贍養或撫養的,準予辦理落戶手續。
加快辦理城區農業人口轉戶。一是著力推進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失地農業人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按照隨征隨轉的原則,及時將城區被征地農業人口登記為居民戶口。二是對招錄為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的進行清理,凡戶籍仍為農村居民戶口的均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轉為城鎮居民戶口。
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按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建立與統計部門統計口徑一致的人口統計制度,戶籍在城鎮的統計為城鎮戶籍人口,戶籍在其他區域的統計為農村戶籍人口,準確、客觀地體現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
妥善解決新生兒落戶問題。新生兒應在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未婚的不需提供)等證明材料向新生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方案提出,將城中村居民全部納入城鎮戶籍人口登記管理范圍,實現戶口登記上的身份轉化。加快城中村改造,逐步將原村民委員會依法改建為社區居民委員會,將原城中村居民納入社區管理,享有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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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