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實施新交通違章處罰標準
涼山州實施新交通違章處罰標準
近日,省公安廳交管部門決定,根據新修訂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和四川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通知》,新增“超速行駛、反復并線、頻繁穿插,尚未構成犯罪的,罰款2000元”等14個違法代碼,細化176個違法行為代碼。新修訂的處罰代碼已于5月16日起正式實施。
5月19日,記者從涼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目前涼山州也已經更新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并同步開始實施。與此同時,印發1500余份處罰代碼手冊,深化全州警察對于新違法行為代碼以及修訂代碼的學習。
據了解,此次修訂的違章處罰代碼中,對于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處罰進行了細分,對于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將被罰款150元;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將被罰款50元。記者了解到,之前“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只是罰款50元。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李貴平介紹,目前西昌區域內已開始按照新的處罰標準執行,這意味著駕駛員的違章成本上升,在停放車輛時,他會考慮將車停放在停車場內,或者規定的范圍。如果大家都保持一個良好的駕駛習慣,那么整個交通環境會有一個比較好的改觀。
目前西昌城區范圍以內,已經將西門坡、勝利南路、下西街、龍眼井規劃為全路段禁止停車的區域。在這部分路段亂停亂放,將按照罰款100元,扣3分進行處罰。
李貴平表示,細化交通違章處罰,對于執法更加有利,一方面可以避免違章情況和處罰依據分歧產生的矛盾,另一方面依法依規嚴格執行違章處罰對于約束交通參與者,改善交通環境都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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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