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會理公安機關 破獲假鹽案2人分別被判刑
寒冬臘月,農村都有殺年豬、腌臘肉的風俗習慣。然而在購買腌肉用的食鹽時,大家一定要小心了,前不久,會理縣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工業用鹽冒充食用鹽銷售的非法經營案。目前,2名涉案人員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行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各2萬元。
今年年初,會理縣鹽政稽查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有一批外包裝為食用鹽,內部實物卻疑似工業用鹽的鹽巴流入當地農村市場。經抽樣送檢后,該批鹽的檢測結果為不合格加碘食鹽。追根溯源,銷售這批鹽巴的李某與文某有重大嫌疑,于是,將該案移交會理警方調查處理。
經會理警方深入調查,該案由嫌疑人李某與文某二人合謀作案。兩人分工明確,2016年12月,由李某通過電話聯系,從云南省昆明市昌宏路一門市購買到了54噸飼料添加劑氯化鈉(工業用鹽)。然后,文某在昆明市一批發市場購買了“云南白象牌加碘食鹽”包裝袋及電動封口機、封口線。
有了原材料和包裝物,兩人將飼料添加劑氯化鈉更換包裝后,冒充“云南白象牌加碘食鹽”對外銷售。因工業用鹽的成本低,在銷售時,他們把主要目標對象鎖定在農村,吸引一些圖“相因”的群眾購買。短短一個多月時間,李某與文某一共對外銷售假冒食鹽19噸,非法收得3.5萬元貨款。
人長期、大量食用非碘鹽可能會導致人體碘元素缺乏、神經受損,兒童腦發育不良,造成不可逆的智力損傷。雖然該案件已經成功告破,涉案人員已經得到應有的懲罰。但會理警方還是要提醒消費者,特別是農村群眾,不要貪圖便宜,購買非正規渠道對外銷售的食鹽。
源涼山日報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